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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03 10:26:49

北京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处北京市海淀区。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情况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北京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附照片),将“登记表”和本人简历发至xsgmjng@163.com邮箱,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16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由组织笔试机构通知参加笔试,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由此专业机构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笔试人数需达到3人方可开考,否则岗位取消。笔试结束后请及时登录首都文明网查询成绩。 

  每个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卡)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4)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本人报考的相关证明。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得出应聘者综合成绩和最终排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而成。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考察人员名单在首都文明网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需到我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通过走访、查档、外调和必要的谈心谈话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现实表现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顺延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首都文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公示未通过,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顺延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表所提供电话号码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人:刘老师、董老师 

  咨询电话:(010)62720115 

            (010)62720062 

  附件:

    1.《北京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岗位情况表》 

  2.《北京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京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