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6 15:48:44
各区委组织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组织)处,市属各高等院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现就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优先招聘高校毕业生。要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2020-2021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招聘条件。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研提招聘方案,准确把握应聘人员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方面,大力引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专业人才,推动我市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三、创新工作方式安全有序招聘高校毕业生。疫情防控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要创新招聘方式,尽量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线上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
四、开辟绿色通道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的高校毕业生。疫情防控相关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且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可简化程序,采用绿色通道招聘聘用,相关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办。
五、全面及时发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各单位要提前摸底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统一在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主管部门网站、事业单位网站向社会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需求情况,利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搭载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定期举办事业单位网络专场招聘会,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六、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远郊区基层事业单位以及重点发展领域工作。远郊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区级事业单位招聘博士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首都社会事业发展所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简化程序,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七、加大对远郊区艰苦边远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支持力度。远郊区艰苦边远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设开考比例,可在单位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划定成绩合格线。
八、积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和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今明两年(2020-2021年),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九、切实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领导,各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在严把工作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岗位潜力,提供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要制定落实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措施,统筹毕业和招聘工作的衔接,优化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报到等工作,保障疫情高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平参加招聘的权益,切实把党和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爱落实到位。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