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1 10:05:3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㈠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㈡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㈢ 社会人员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
年龄计算方法:年龄在40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㈣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
㈤ 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㈥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将报名表(附件1)及报名所需提交的原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邮箱,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报名信息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及所需复印件邮寄至申报单位指定地点。
㈠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至2020年6月5日
㈡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应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4、符合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需提供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申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3)
㈢ 邮寄资料:
单位审核网上提交材料,符合报考要求后,通知报考人按指定地点邮寄相关报考资料,具体如下: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2、身份证、户口本(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应届毕业生应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随军家属需提交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报名信息真实性保证书》原件需本人签字。
三、笔试
㈠ 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等。
㈡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㈢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石景山政务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以通过笔试的实际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将全程录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水平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在石景山政务信息网上公示面试及综合成绩。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初步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公示后须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体检的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考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综合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合格、考察通过的考生即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㈠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㈡ 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果不能配合拟录用单位按时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不予聘用。
监督电话:88605063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5/t20200521_1904351.html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报名信息真实性保证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