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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9 09:12:39

根据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326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能够正常毕业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医师规范化培训等。

(四)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限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限30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非京生源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3.北京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

(五)社会在职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3月18日之后出生);放宽至40周岁的,即1983年3月18日之后出生;放宽至45周岁的,即1978年3月18日之后出生。岗位其他条件对年龄没作特殊要求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18日(含)。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bjwsrc.cn/)区卫健委公开招聘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可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3月25日16:00后报名系统关闭, 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文件:

1.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签字,再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请以证明方式体现;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6.留学生须上传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7.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复审: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考网站,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考系统后,按照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只有具备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才可成功打印准考证),笔试详情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专业知识。笔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三)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四)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后面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成绩高低,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进入后面环节。面试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

(六)调剂:面试结束后,若出现岗位空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进行调剂,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岗位、调剂岗位联系方式,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按照公告告知的方式查询成绩,打印准考证等。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4.非京生源进京审批手续不合格的;

5.政策文件规定的需取消聘用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 “生源不限”的岗位。

卫健委咨询电话:83949081、83949083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3/t20240313_3587997.html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