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届毕业生招聘28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08:49:03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同时承办市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学毕业生;
(五)一般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海外留学人员及非京生源须符合进京政策条件;
(六)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应在24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一般应具有经济、财会、金融、法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公告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5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山西大厦
地址:丰台区洋桥西里甲1号
山西大厦电话:87899999
(3)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的同时,现场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并结合简历评估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纸质版一份并本人签字(表格及填表说明见附件3、4);
(此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于3月15日16: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rsc@bjgjj.gov.cn,因后期需进行信息批量采集整理,故不得改动表格格式及文件类型。邮件只需发送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未按规定时间或自行修改表格格式、文件类型、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报名均无效。)
(2)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证、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应后果由当事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