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日期:2016-03-11 09:08:30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516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6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5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上岗时需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3月21日下午14:00
报名网址:www.rc.bjedu.cn(海淀区教育人才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网上的报名系统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报名。
确认时间:2016年3月22日9:00—14:00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
2.户口簿(卡)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所有成绩全部通过,无补考;报考北部农村学校者选修课程允许1-2门有补考合格。
7.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由毕业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统招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该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初试(笔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公布。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四)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五)复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复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