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3年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2 13:32:07
为进一步加强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及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与定向培养医学生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有关内容,结合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实际,现就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3年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与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且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共设置招聘岗位2个,拟招聘医务人员2名。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199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2023年8月8日上午9:30-11:30到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710室(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由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通知考生。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3年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多个岗位者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对于通过面试合格线但未被报考单位录取的定向生,由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研究调剂到其他同类别空缺岗位。
体检、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10-60801933。
请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7/t20230731_3210605.html
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