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9 09:01:3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委所属事业单位需求,现将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 2018年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8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非京生源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8年7月1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北京生源进京条件;
2.北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年龄要求35岁以下(应为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岁(应为197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岁(应为197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其他条件详见需求情况表。
二、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全部报名信息一经网上报名阶段结束不得修改。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2.打印报名表
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信息,经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打印《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受理报名地点详见需求表。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3份(两份交招聘单位,一份自留);
②身份证;
③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④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⑤社会人员须提供存档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执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②、③、④、⑤项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打印准考证
2018年8月2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报名且现场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笔试
应聘人员届时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1:5的,按照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笔试成绩将通过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官网(http://www.bjdch.gov.cn/wjw/)对外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三)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的人员按照报考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需求表。
总成绩计算: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30%。(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结束两周内,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将通过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http://www.bjdch.gov.cn/wjw/)对外公布。东城区卫生计生委在所有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东城区卫生计生委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http://www.bjdch.gov.cn/wjw/)对外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五)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八)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纪检监督电话:64009412
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表。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需求情况表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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